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焚烧项目咨询服务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焚烧项目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天财采计[2019]513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现就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焚烧项目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鄂惠代字(2019020243-J

2、项目名称: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焚烧项目咨询服务

3、采 购 人: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4、采购内容:

4.1 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垃圾焚烧项目咨询服务招标技术要求文件编制指导;

4.2 项目运行费用初始价格测算;

4.3 BOT协议谈判指导;

4.4 组织专家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评审;

4.5 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4.6 组织专家对安全评估报告评审;

4.7 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评审;

4.8 组织专家对节能评估报告评审;

4.9 负责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并测算最终运行价格等前期咨询服务;

5服务期本项目止

6、质量要求:合格

7、地   点:天门市

8、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40.25万元。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本公告第二条“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于2019111日至201911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3号)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1 1500时。逾时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

五、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201911111500 

磋商地点: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评标室

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刘乔

   话:0728-5231525  13872999502

联系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3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人:天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人:杨主任

     话:15907221726

     址:天门市                                                代理机构:湖北惠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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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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