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解读(七):投标报价澄清
来源: | 作者:hbhtgc | 发布时间: 2026-01-23 | 23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每日分享】惠通建管GCZJZX-037(总208)

【新增】【2024清单】3.5 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
目的:在招标过程中提前识别与发现投标报价文件的潜在风险,防范后续变更价格偏差、保证项目质量、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处理原则:谨慎废标、维持总价、兼顾结算。
 1. 基本原则
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应在招标工程开标后、定标前进行, 为保障交易公平、合规,在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过程中仍需注意保持投标人原有的竞争力不变。从定位上来说,开展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的活动不同于“议标”,本条文明确澄清或说明环节不能要求投标人通过确认或撤回不响应的投标文件转化为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同时澄清或说明环节不能变更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工期要求及合同条件,也不可对投标总价和投标工期进行修改。最终由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负责所有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完整性评审及详细评审。在开展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时,应时刻注意不可超出澄清或说明定位,影响交易活动的公平公正。本条文对澄清或说明的范围及内容进行了明确,范围包含响应招标实质性要求、算术误差、细微偏差、报价合理性、报价完整性(漏报或未报)。
2.算术误差的处理
按规定完成修正的算术正确投标总价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存在误差的,应按总误差金额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报价总额(不含材料暂估价项目)的比率分摊到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其合价上。即维持总价不变,按比率上浮或下调综合单价。
3.报价非合理性的处理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与同类工程的同期市场竞争合理价格相比非合理性偏低或偏高,可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其所报综合单价不低于成本或报价合理的支持资料。并可要求投标人在不改变投标总价的前提下,提供用于已标记工程量清单所列清单项目数量增减的计价和工程变更计价的合理修正综合单价。投标人中标后,修正后的综合单价将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用于所列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增减的计价及工程变更计价。
作者:惠通建管何卓桓
编辑:王振翮
审核:刘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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