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工程监理发源于16 世纪的英国,伴随工程建设专业化分工逐步形成:1.萌芽阶段(16 世纪) 英国出现业主、建筑师、工匠三方分工:业主出资,建筑师负责设计、造价、施工监督,工匠负责施工,这是工程最早雏形。2.形成阶段(18—19 世纪工业革命) 工业化推动大型建筑、市政工程激增,工程规模、技术复杂度大幅提升。业主缺乏专业管控能力,独立第三方工程监督成为刚需,逐步演化出专业化工程咨询/ 监理制度,后传遍欧美、全球。3.成熟发展 国际上统称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核心是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合同进行全过程管控,成为国际工程通用模式。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借鉴国际惯例、结合国内国情建立,分关键节点:1.引入试点(1980 年代) 改革开放后外资、涉外工程进入国内,境外投资方自带监理模式,国内开始接触、学习工程监理理念。2.正式试点(1988 年) 住建部发文,在全国开展工程监理试点,标志我国工程监理制度正式起步。3.制度确立(1995 年) 颁布《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明确监理职责、范围、资质要求,监理走向规范化。4.强制推行(1997 年) 《建筑法》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确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大中型项目、重点工程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监理成为法定制度。5.现行定位 国内监理核心定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法律法规、设计文件、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合同、信息等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