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校舍河埠小学公开招租公示
来源: | 作者:hbhtgc | 发布时间: 2025-12-25 | 93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闲置校舍河埠小学公开招租公示

为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经杨林办事处中心学校开会研究,并报经天门市教育局批准,现决定对学校闲置资产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示如下:

一、 招租标的物基本情况

1. 标的物名称: 河埠小学校区

2. 坐落位置: 天门杨林办事处河埠村三组68

3. 校园面积: 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

4. 现状描述:房屋为一层瓦房,教室闲置,简单装修,无设备设施。

二、 租赁条件

1. 租赁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需提前重新申请并签订合同。

2. 租金及支付方式:

   · 采取 “公开竞价,价高者得” 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及最终年租金。

   · 租金支付方式为 “先付后用,按年预付” 。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首年租金,后续每年一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3.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物业管理、卫生及经营活动相关的所有税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三、 承租人资格及经营要求

1. 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信誉要求: 报名人须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无重大失信记录。

3. 核心经营限制: 为确保校园安全,承租方所经营项目必须为 “不扰民项目” ,严禁从事以下业态(包括但不限于):

   ·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业(如易燃易爆物品存储);

   · 污染环境、影响校容校貌的行业;

   · 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禁止的其他项目。

4. 装修与维护: 承租方如需装修,必须提前将设计方案报出租方,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合同期满后,装修部分原则上应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或按约定恢复原状。

四、 招租程序及报名方式

1. 公示期: 自20251225 20251230日,共5个工作日。

2. 现场看样: 统一安排看样时间为20251231日(请提前电话预约)。

3. 报名时间与地点: 意向承租人请于20251230 前(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杨林小学二楼201办公室报名登记。

4. 报名需提交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 法人/其他组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 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

5. 竞价与确定: 若在公示期截止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将组织综合评议会,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人。

五、 合同签署

最终承租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按学校及上级部门规定的《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范本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 联系方式及重要声明

出租方(招租人):天门市杨林办事处中心学校

联系人:石开

联系电话:13545379803

声明:

1. 本次招租活动及未尽事宜,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2. 出租方对本标的物按现状出租,对房屋质量、规划许可等不作任何承诺,意向承租人应在看样时自行查勘并判断。

3. 本次招租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出租方或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提出。

杨林办事处中心学校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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