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 | 作者:惠通建管科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2026-03-26 | 66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天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惠通建管采字(2026)0302011-X 

2采购项目名称: 天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狂犬病灭活疫苗采购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6-03-23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1)原询价文件第一章询价公告第三款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25日至 2026年327日,每天上午 8:3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7: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更正为“2026年324日至 2026年326日,每天上午 8:3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7: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与本项目发布公告一致。(2)原询价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一款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1.2符合性审查标准: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报价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注: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要求,有证明材料要求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进行响应,不响应或不满足作无效响应处理。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的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更正为“1.2符合性审查标准:审查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是否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报价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注: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标注“★”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重要实质性要求,有证明材料要求的,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进行书面承诺;不响应或不满足的作无效响应处理。其他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无需供应商单独提供材料进行响应的只需供应商承诺严格遵守并执行的相关实质性要求。)”

3、更正日期:2026-03-26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天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址:天门市金龙道农业综合植保楼

联系方式:18972623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惠通建管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天门市竟陵西寺路28号君佳陆羽华府二期8#楼4楼

联系方式:0728-5805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卓桓

     话:18186599719

     箱:3580644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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