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资质荣誉
组织架构
专家团队
分支机构
合作单位
企业文化
经营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
工程投资咨询
招标(采购)代理
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监理
专项评估(价)咨询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经典案例
全过程工程咨询
工程投资咨询
招标(采购)代理
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监理
专项评估(价)咨询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新闻中心
企业新闻
项目新闻
行业动态
招标动态
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
澄清答疑
招商招聘
征集城市合伙人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服务评价
投诉建议
首页
>>
招标文件编制与备案
公司简介
资质荣誉
组织架构
专家团队
分支机构
合作联盟
企业文化
招标文件编制与备案
来源:
|
作者:
hbhtgc
|
发布时间:
2015-04-15
|
3293
次浏览
|
分享到:
招标文件编制与备案
实施单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工作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投标须知,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二)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三)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四)
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五)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
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前5日内报市招标办备案。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备案的有关程序和要求详见建设部第89号令。
承办单位: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姚玉华
廖三平
朱圣兵
唐庆红
刘侃
王艳军
刘乔
陈肖
何卓桓
毛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