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施工或采购合同中有关的工程计量周期、时间,及合同价款支 付时间等约定,审核工程计量报告与合同价款支付申请。
工程计量
1、 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按每个周期进行工程量计 算,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已完成的工程,并由施工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2、 对于具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投资人、施工单位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 进行计算;
3、 对于某些无法预料的工程量,例如地基处理、地下不明障碍物处理等,由监 理单位会同投资人、施工单位等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测量,并保留相应的影像资料。
工程款的支付审查
1、 对于工程预付款,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顾问或工程顾问(监理) 提交《工程款支付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出具评审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 验收,并在其上签字确认《工程款支付证书》;
2、 对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由施工单位负责编 制《工程款支付报审表》,并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量清单,核对工 程项目所需的工程量和付款数额,以确定工程实际的完工数量和付款数额。由总监理工程 师审核项目经理出具的《工程款支付证书》,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 对于变更款、索赔款的 支付,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项 目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变更费用、索赔事实、索赔费用等进行 复核,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签认后报发包人审批,
4、 对于竣工付款,由专业监理工 程师对施工单位出具的结算材料进行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经双方同意后,出具 《工程款支付证书》。